財政部關于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
黨中央有關部門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,全國政協(xié)辦公廳,國家監(jiān)委,高法院,高檢院,各民主黨派中央,有關人民團體:
經國務院同意,中央預算單位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、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(shù)額標準,暫仍按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中央預算單位2017-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》(國辦發(fā)〔2016〕96號)執(zhí)行,待《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》印發(fā)后再行調整。
財政部
2019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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